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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暨第五届湖北商贸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3 发布者:解义龙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激发我校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提升参加省级赛事的竞争力,培养造就我校创新型人才的生力军,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暨第五届湖北商贸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5月-6月

二、大赛主题

善创新 敢创业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二)各学院成立工作机构,负责本学院竞赛的组织、评审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紧密结合我校学生专业知识,将移动互联网、新工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五、参赛方式和参赛要求

(一)参赛方式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者自行组成优势互补、专业配置、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参赛团队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不超过6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鼓励跨学院、专业、年级组队。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项目申报。

(二)参赛形式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3月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公布之日后进行变更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三)参赛要求

1.全体在校学生及我校毕业五年内学生,要求思想政治素质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或违规记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作品应该选择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技术或服务。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3.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材料)。  

(四)撰写创业计划书

参赛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撰写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具体、完整、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一般包括:摘要、创业组织及计划概述、可行性分析报告、产品介绍、市场分析、公司组织与管理设计、公司经营规划与设计、财务分析、资本需求、融资方案和回报、风险及其防范以及相关附件资料等。

六、赛程安排

大赛主要分为院级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3个阶段。

(一)院级初赛:2019年4月-5月中旬(各学院自行拟定)

1.大赛正式启动。公布大赛通知,利用微信、微博、QQ群、校园网、广播站等广泛宣传。

2.组队。各学院广泛动员,积极动员学生联系指导教师、组成团队,为学生参赛创造条件。

3.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5月10日前,参赛团队报名并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学院收集统计后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将《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送至创新创业学院303办公室,并以学院命名统一将《项目申报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hbsmjycy@163.com。

4.完成创业计划书。学院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团队按创业计划书撰写格式(附件3)要求完成创业计划书、申报作品公开展示、院级评审等工作。于5月15日前完成学院评审,确定本学院参加校级复赛的项目,统计成《复赛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将《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后送至创新创业学院303办公室,并以学院命名统一将创业计划书电子版(计划书内不得出现学生姓名、学院、指导老师相关信息,计划书不需打印纸质版)发送至邮箱:hbsmjycy@163.com。

(二)校级复赛:2019年5月21日

1.复赛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书面评审,写出评审意见。

2.公布进入校赛终审答辩的作品。

(三)校级决赛:2019年5月29日(暂定)

1.决赛。团队采取多媒体课件(PPT)演示方式,现场演示、解说、推介自己的作品并接受专家现场提问、观众现场提问、专家现场打分等,确定获奖作品。

2.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并将优秀队伍推荐 进入省赛。各项目团队可以关注并查看相关信息。所有获奖项目均将获得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创业奖金。

1.一等奖:1名,每个创业团队获得创业奖金3000元。

2.二等奖:2名,每个创业团队获得创业奖金2000元。

3.三等奖:3名,每个创业团队获得创业奖金1000元。

获奖团队将获得学校提供的创业奖金、创业场地等支持,学校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省级赛事。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第五届湖北商贸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推进学校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二)建章立制,把握导向。各学院要结合大赛的新要求,依托大赛平台,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体系,注重引入风险投资和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大赛提供资金、资源、智力等方面支持,积极向学校推荐优秀项目,努力推动参赛项目的成果转化。

(三)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切实做好大赛各项工作。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的目标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部门)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一方面借助宣传橱窗、宣传板、广播等传统媒体,另一方面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QQ、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的氛围,同时提升赛事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九、相关事项

(一)主办单位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主办单位无关。

(二)主办单位将对作者和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所获得的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十、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解义龙;联系电话:027-86648398;电子邮箱:hbsmjycy@163.com。

 

附件:

1.项目申报表.doc

2.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3.创业计划书撰写格式.doc

4.复赛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4月23日